謝謝我的家人,謝謝一路陪伴我的老猴,以這張代表他對我的愛(?)。

 

我是苦主,我是女孩兒,我的文章被一位先生抄襲。

 

我是年初不小心看到有人文章標題和我大同小異,一點下去,老娘內心真是五味雜陳,一把無名火悶燒。

到現在還是很慶幸當時的我處理舉動異常冷靜。

 

一、蒐證

千萬不要打草驚蛇,第一件你要做的事(除了發火),是把所有可以找到的證據,全部保存下來,有時間再慢慢整理成文件資料。

我是在出國前一天發現這回事,在非常有限的時間內蒐證外加整理成簡單的文件檔,隔日中午直接去報案。

請記得,當你第一時間跑去找對方理論,讓對方掌握湮滅證據的機會,同樣也是助紂為虐,不要覺得自己心狠,人家在抄你作品時根本不會替你想這麼多,人心善良本不該放任在錯誤的地方。

 

二、報案

我捨近求遠,遠赴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遞交證據,當場受理報案並且作筆錄,這邊提醒大家,發現的時間點最好精確到幾點幾分,還好我一發現就怒發文,時間點沒問題。

立場要堅定無比,不夠堅定被說服只能空留悔恨,會有員警認為你自行告知對方下架文章就好,沒必要來報案。

 

三、開庭

經過三個月的漫長等待(老實說我覺得這速度已經很快了),我收到了刑事傳票,以告訴人的身分。

上面明確列出:一、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

也就是說,假設對方惡意不到庭,就等著被上門逮捕,聽起來就是很嚴重的事。

在偵查庭上,檢察官扮演和事佬的角色,負責搓湯圓,對方直接在檢察官面前上演日式道歉法,90度大鞠躬(不是土下座),當檢察官詢問是否願意和解時,我根本不能以面難色來形容,是面有屎色,我靜默了,檢察官持續說服,我這才答應(心有不甘),這次偵查庭約莫五分鐘不到就散會。

 

四、和解

大約一個月後,收到調解通知書,調解是經由法院檢察署轉介,除了身分證,務必攜帶蒐證資料以及比對文件,可以委任他人代理(找律師也可以)。

和解前我花時間寫好和解條件,以正式文書列印出來,到場我直接一份遞給對方,一份遞給調解委員,期盼十分鐘可以結案,內心打算只要一條不通過我就不和解。

事與願違,條件更動(一條),還花上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才達成和解。

 

五、民事以及刑事訴訟

假設對方未履行任何一條和解條件,著作權法本身告下去是刑事案件以外,可另外就損害賠償事件部分提出民事訴訟,同時讓對方身上背兩個案件的意思。

 

六、關於和解這個篇章

這是個有點長的故事,我告對方的目的不為其他,只為了想讓對方深刻反省。

我的和解條件最重要的部分是公開道歉,我不在意錢,不在意到談到這部份時,調解委員直接請對方先離場,只和我方討論這個部分。

這次的調解委員是位高權重的大律師,講話和氣,處事睿智,我很欣賞他。

他一看到我的和解書上唯一的空白處是損害賠償的部分,笑笑的和當時還在場的全員表示:「她留這個空格,是給我面子,你們知道嗎?」

我很清楚調解通知書上寫著因著作權案件就損害賠償事件部分這幾個字,所以我列入和解內容中。

在說完公開道歉的條件之後,我無奈地笑著說:「只有金額這個部分是可以討論的,其他通通不行。」

說是這樣說,在對方媽媽眼眶泛紅不停幫兒子道歉的當下,我還是妥協了其中一條。

我實在很想和對方說:你真的要好好感謝媽媽,如果不是她,不會有和解這回事。

對方年紀長我好幾歲,二度帶上七十多歲的媽媽,雖然媽媽看起來好年輕。

古意老實操著台語的媽媽低著頭不停道歉,訴說著兒子的種種不是,說著警察找上門時大家有多恐慌,說著爸爸為此事氣兒子氣到不行,不過,滿口謊言的兒子看狀況想用這招打動我的時候,我面無表情的直視對方,順便意外得知媽媽為他哭了好幾個月。

你真的要謝謝你媽媽,她一定是知道你的個性,才會硬要跟著來,她才是那個真心感到抱歉的人,雖然我覺得她不必要感到抱歉。

看媽媽這樣賠罪,我實在於心不忍,多次安撫媽媽的情緒:「媽媽辛苦了!」「媽媽,妳不用這樣,這不是妳的錯,真的。」

就公開道歉這個條件,我列出三個地點,第一點馬上被拒絕,原因是臉書上有工作上的相關人士以及不認識的網友(不要罵我,我當下內心想法真的是:關我屁事。),對方其實很擔心因此丟了工作,雖然我覺得與我無關,還是不免思考到萬一對方被逼上絕路,我還要替他承擔這份內心煎熬,刪一條就刪吧!

至於損害賠償部分,只留下我方的時候,我第一句就是開口問:「一定要有一個數字嗎?」

大律師不疾不徐地告訴我:「你要讓他學個教訓,金額是必要的部分。」

當下我還有些猶豫,我覺得白白拿人家錢不是我的作風,到今天我才終於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有些人你要他道歉他根本不痛不癢,你拿回屬於你自己辛苦打拼的血汗錢,他會痛會知錯,能不能改當然還是看個人造化。

金額部分大律師幫我開了三個數字,最高達到六位數字,我很訝異,原來我的文章這麼值錢,最後我選了最低的那個數字,符合我的內心,也兼具懲罰效果。

和解書重列的這段時間,律師必須暫時到辦公室整理內容,對方又開始想更改條件,只怪我太好心,沒事提點對方記得先告知《日本旅遊板 Japan_Travel》板主緣由再發文。

「不管被誰刪文,我同樣當作和解不成立。」我斬釘截鐵地說道。

對方聽到我這樣說,開始就刪文這件事打轉,表示如果被刪文也不是他的問題,我的耐心此刻用盡。

 

「我的道歉要求就這三條,已經刪了一條了。」

「那是你的功課。」

「我已經挑選這麼peace的地方讓你道歉了,不然,日旅板不行就八卦板,你會被罵很慘哦!」

 

對方思考了一下終於安靜下來,雙方靜默,等待和解文件到來,事件算是就此告一段落

最後,先行離開和解現場的時候,我還是和站起來低頭道歉的媽媽說了一句:「媽媽妳真的不要太在意。」

本來就不該讓愛你的親人為你賠不是,我的心軟不為你,你要牢牢記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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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